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陈晶通讯员陈奕静)近日,记者从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共实现吴洼、南关C地块、温泉二期、城北一期等项目建成交付5375套,完成回迁3249套,回迁量占平顶山市的40%,累计回迁率达到68%,1万余名棚改群众实现“出棚进楼”。
我市创新融资模式,创新性采取以开发养安置的自求平衡、融建一体、利用土地平衡项目建设资金等“三种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破解项目建设资金难题,全年累计争取专项债资金3.71亿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8300万元;投入专项债1.11亿元,撬动投资2.6亿元。
为全面安排部署各项棚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挂帅,四大班子相关负责同志全部纳入新调整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夯实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牵头责任、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业主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等“三大责任”,并制定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将年度目标逐月分解,细化建立月度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通过月初下发工作提醒函、重大事项研究、召开月度例会等措施,看进度、找差距、明任务、聚干劲,保证年度和月度目标顺利完成。同时,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出台《2021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考核奖惩办法》《2021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工作奖励办法》,不断强化目标导向意识,不断激励责任主体单位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2021年10月,我市作为唯一一个县级城市在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棚户区改造工作走在了全省、平顶山市的前列。
今年,我市通过实施强有力的措施,科学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持续实施“五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棚改指挥部、国有资本公司、市直单位三大责任,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全力加快棚改项目建设,加快剩余安置房建设和异地安置等,确保完成全年回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