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及涉农商银行案件,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再次开展冬季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12月15日凌晨6点,天色微亮、寒风习习,市法院7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列队、蓄势待发,执行局局长刘延斌作完动员讲话后,执行干警兵分六组迅速奔赴被执行人家中。
案件一
被执行人尚某因欠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54000元,双方于2021年4月14日在法院达成和解,约定9月14日前偿还完毕,但被执行人尚某未完全履行。申请执行人张某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被执行人尚某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尚某拒不到庭,中间多次电话催促、普法教育,被执行人尚某一直推脱。经过多次调查,于当天早上7点在执行局副局长闫鹏飞带领下到党屯社区寻找到睡意朦胧的尚某,执行干警当即宣布对尚某进行拘传。执行干警对尚某释法明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尚某幡然悔悟,立刻联系家属筹钱结案,申请执行人张某收到案件款后对执行干警万分感谢,对法院的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案件二
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妻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发现王某及其父亲在家,其妻子去外地打工未回。执行干警依法传唤王某到法院,王某表示因家中从事根雕、玉石生意,财产难以及时变现,希望能给其一定时间偿还借款。申请执行人考虑到王某实际情况,表示理解并同意,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执行行动历时10个小时,查找失信被执行人78人,拘传36人,拘留6人,当场履行完毕案件5起,和解6起,涉案标的额584万余元,执行到位金额102万余元。
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