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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2-17

我市完成绿色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

跻身省、市、县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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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梁杨子 通讯员徐勇利)去年以来,我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乡新建规模以上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绿色建筑发展驶入快车道。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完成绿色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业绩跻身河南省、市、县先进水平。

为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家园,助力生态宜居汝州建设,我市制定出台了《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和《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依据《方案》和《计划》,我市严格实施了绿色建筑闭合式监督管理制度。

规划部门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把绿色建筑指标纳入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对于没有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图纸设计,把绿色建筑落实到建筑结构性能等各个专业,明确了绿色建筑措施及目标;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和建筑物使用能耗专项说明的审查章节,明确审查结论,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出具审查合格报告,不进行审查备案。同时,招标部门不进行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管理部门不颁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及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绿色设计、未按绿色设计进行施工、选用未获得认证或推广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的,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字认可;节能管理部门负责对绿色建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现场监督人员重点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和设备质量,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做好专项验收。对于没有节能管理部门出具的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不予通过最后的竣工验收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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