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郭梦迪)近段时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谋划,不断转变财政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权责清单。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该局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同时,全面梳理各科室执法依据目录、权责清单、流程图,明确科室职责,发挥各科室协同联动抓好落实,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
编制“一单、两库”,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监督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对照局机关权责清单,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于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库;同时,以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为参考,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并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制定抽查计划,实现过程可追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加以明确,并及时将抽查计划和后期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兼顾公正效率。按照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重复检查和执法扰民的工作要求,该局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针对同一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较多的情况,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公开抽查结果,确保检查质量。建立“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