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退休职工常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汝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闫鹏飞和执行干警武星广手中,常某拉着闫鹏飞的手激动地说:“真没想到疫情防控期间,你们还能把钱执行出来,感谢法院为群众办实事”。
2018年6月1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常某诉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司某偿还原告常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诉讼期间保全查封司某购买的位于平顶山姚电大道西段南侧恒大名都的房产。判决生效后,司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常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司某却因病死亡,案件执行陷入困境。闫鹏飞改变执行策略,指挥执行干警调查被执行人司某遗产,对被执行人司某购买的恒大名都的房产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询该房产是按揭贷款购买,未交房,自司某因病死亡后停止缴纳月供。执行干警武星广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期间经历两次执行异议,两轮拍卖,克服疫情影响,于2021年7月13日在淘宝网拍卖成交,扣除银行抵押贷款等费用后,剩余86001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常某。
申请执行人常某鉴于被执行人司某已经因病死亡,无财产可供执行,自愿放弃剩余全部案款,申请法院结案。
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