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吴伟伟)8月6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市电商大厦12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运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洪献、杨辉星、王沧海、杜占广,党组成员潘广臣、郭文源、康凯、郑学伟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韩春晓,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康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建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红伟,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会上现场公布了考试分数。表决前,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决定接受何长军辞去汝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接受张平怀、焦慧娟辞去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刘国朝为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于伟为汝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决定于伟为汝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李运平强调,新任命人员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尽快融入新岗位、进入新角色。要忠诚履职、服务大局。要立足自身工作岗位,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努力推动市委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要为民服务、树好形象。要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树立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汝州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