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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7-07

三部门联合、三阶段开展,欺诈骗保将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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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通讯员常莹琪)7月6日,2021年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医疗保障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综合监管重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4月20日至30日,我市医疗保障局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46家定点医疗机构、187家定点零售药店,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处理。追回4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资金38.7万元;约谈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针对本次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医保、卫健、公安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检查的对象是: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内容是: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据了解,医保部门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展开侦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三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发力,充分运用大数据筛查、突击检查、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病历抽查、跨部门跨地区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可疑线索,迅速分析研判,锁定问题证据,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严肃处理。

据市医保局副局长李当文介绍,从现在开始到7月20日为期半个月为自查阶段。市医保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特别是对自查时避重就轻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从7月20日开始至11月底为检查评估阶段。重拳出击,聚焦欺诈骗保重点领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建立医保、公安、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筛查、比对和共享,加强欺诈骗保案件查处的沟通协作,对欺诈骗保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重罚,深挖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大案要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曝光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件,树立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12月份为总结建制阶段。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查找根源,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整改落实。要落实内控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医保服务、财务等内控管理制度。同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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