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王丹涛)为助力乡村振兴,坚持为农服务,方便果农进城销售瓜果,近日,市城管执法局本着“方便市民、合理布局、控制总量、定点限时”的原则,在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决定从7月1日起在城区划定10处瓜果经营临时疏导点,经营各乡镇(街道)本地应季瓜果农产品。
设置位置共有10处,分别在:富民二街与双拥路交叉口路口北侧道牙以上、梦想大道与城垣路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凯德国际对面)、丹阳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东花坛)、建设路龙府餐饮夜市东侧道牙以上、城垣路与中大街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向阳路梨园小区南门、东关街与宏翔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道牙以上、向阳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金桂园小区前道牙以上、安国路圣达花园小区门口道牙以上、城垣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
瓜农、果农可持当地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瓜果销量、销售时段、销售人员等内容)在6月27日至7月3日内到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大队办公室(107室)备案。瓜农、果农经备案后,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按要求开展规范经营:不得占用车行道、盲道及绿化带,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保持道路畅通,行人、车辆出行安全;瓜果经营临时疏导点必须配备垃圾容器,经营中产生的垃圾,经营者必须及时收集、清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对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将依据《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所有瓜果经营疏导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