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通讯员杭高博)近日,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规定宣传及检查工作,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向城市建成区内建筑施工工地相关负责人送达《致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一封信》,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悬挂号牌及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这封《致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一封信》,里面详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的类型,以及城市建成区内外的使用规定,请你们知晓,严格按规定执行。”市环保局检查人员来到荟萃苑小区西侧线性工程项目工地开展宣传,对施工方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机械类型。城市建成区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阶段、未悬挂环保号牌、未随车携带信息采集卡以及超标排放尾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检查人员来到圣庄园项目工地,向项目负责人详细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规定。要求项目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悬挂环保号牌,尾气达标排放,同时随车携带信息采集卡,便于执法人员现场查验。
“去看一下那两辆作业机械有没有牌照,核查一下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规定。”在远处的作业工地,检查人员发现有两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在作业,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并扫码核查作业机械牌照、检测报告、车辆外观等是否相符。
据介绍,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未悬挂环保号牌、未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定位系统以及超标排放尾气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规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予以清场、查封,对违规使用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