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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3-05

市新城办:奋力开创棚户区改造、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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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陈晶 通讯员席静玮)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今年,市新城办有序分类推进棚改项目,同时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5个,明确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总体目标,奋力开创棚户区改造、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新局面。

棚户区改造方面,重点强化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组织棚改工作推进会议。随时掌握棚改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梳理全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迅速对接联系,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棚改工作需要,组织对全市棚改项目的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推进南关C地块、吴洼二期、张鲁庄一期、城北一期、二里店一期、怯庄一期等项目尽快实现回迁。

有序分类推进,做到重点突破。持续跟进吴洼、南关(C地块)、二里店一期、怯庄一期等基本建成的项目,积极协调专项债资金尽早拨付,灵活调控,优先用于以上项目,力争使群众尽早回迁入住,提升群众依靠政府住上新房的信心。对于其他项目,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一类一策,分类推进。对未开工项目,采用开发平衡安置的模式,匹配安置区剩余可利用土地,该部分的土地出让收入专项用于安置区建设,同时配合指导引进企业尽快入驻,实质性开工建设。对已停工且原施工方有愿意退出的项目,尽快完成清算,并引入新的合作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平衡项目资金;对于已同合作企业签订框架协议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手续,助推项目尽早复工建设。

加大招商力度,吸引优质企业参建棚改。利用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项目安置区建设,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促进社会资本企业顺利进驻,项目尽快实现开、复工建设。

积极对上争取,完成资金拨付使用及对上申报工作。对接市财政局,协调推进2020年第四批棚改专项债资金的拨付工作,按照上级时间节点,完成2021年各批次的中央和省级安居保障性专项资金、棚改专项债的分配使用;抢抓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机遇,对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进一步摸清、吃透对上争取政策和申报流程,协调郭庄、赵庄、怯庄等项目2021年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最大限度争取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有效缓解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工作压力。

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加快手续办理。继续牵头办理相关手续,协调业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对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改革创新、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充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手续尽快办理到位。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1年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5个,惠及居民1647户;结合我市实际及群众改造意愿,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

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把对上争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关注了解中央、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动向,吃透、吃准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积极报送项目资金计划,全力争取中央、省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

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和美好前景,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沟通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社区老干部、老党员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引导居民主动配合改造工作。在改造项目选定、方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邀请居民代表参与,让符合改造政策的项目得到群众的支持,暂时不能改造的得到群众理解。及时公布改造工作内容及安排,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监管。联合督查局、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每月对项目进行实地督导督查,推进项目进度。督促各街道积极履行业主职责,精心组织施工力量,倒排工期计划,加强工程监管,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完善改造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后现代化物业管理模式的相关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断提高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对规模小、分布散,难以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进行连片打包,实行社区保障性管理,进一步巩固改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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