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灭火紧要期,森林高火险期,进山入林人数和林区用火需求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降低森林火灾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致信全市人民:
一、请广大市民谨记森林防火区和防灭火紧要期。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以内,为森林防火区;每年11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灭火紧要期。在森林防火区和紧要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生产需要确需用火的,需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和要求用火。
二、请广大市民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用火。一是林区内严禁一切用火,不准在林区烧田埂、烧秸秆、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烧火驱兽、打火把照明、抽烟、玩火等野外用火活动;二是积极监督投诉擅自在林区进行挖掘、爆破、运输等违法违规的易燃作业;三是移风易俗,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明火带入林区和墓地,提倡网祭、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
三、请广大市民切勿触碰森林防火红线。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禁火令,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敬请广大市民监护好、教育好小孩和其他需要监护的各类人员,严防失火烧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拨打电话12119报警,或者报告市森防办6887222。发生森林火灾,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扑救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我们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参与和支持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为共同维护和建设美丽汝州贡献更大的力量。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汝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