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孩子们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收到红包。红彤彤的红包,也寄托了老一辈对孩子们的祝福。但是这个春节,记者表弟的红包又被爸爸妈妈收走了,理由是“小孩不能拿那么多钱,不安全。”
春节假期中,“民法典解答孩子红包能不能自己保管”被带上热搜,多年来“压岁钱谁来管”的终极难题,终于在法律上得到了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一个分界线。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孩子可以交给家长让他们帮忙保管,但是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长不能替孩子花。
在上述记者表弟父母的行为中,不愿意让孩子自行保管压岁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担心孩子会乱花,这种担心不无道理。这些年,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主播、过量进行网游消费等现象屡见不鲜。未成年人对金钱的滥用行为,背后凸显的是他们尚未形成理性消费观念和理财规划意识。
而这部分意识的缺失恰恰是由于部分家长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金钱教育和理财教育,造成未成年人缺少对金钱的基本理解与把握。而在如何保管压岁钱方面,家长中的普遍做法,是自己全部收起来,可能的确是在帮助孩子保管,但另一方面也丢失了教孩子认识金钱、学会花钱的绝佳机会。
《民法典》上的解释可以作为孩子们争取自己保管压岁钱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可以借压岁钱这个契机,家长要积极引导孩子们形成对财产支配权的理解以及正确的消费观念、理财意识。
比如,教导孩子把钱存起来日后用在学费上,孩子们还可以将这笔钱集中起来买自己需要的大件商品……其实,帮助孩子们学会选择和规划,才是压岁钱的积极意义所在。
个体是独立的,家长保管也不可能管终生,应当信任孩子,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教导孩子处理经济事务,在共同经营中,父母与孩子相互信任,还有利于孩子们养成正确的诚信观、人生观,这也是一辈子受用的事。早一点“放权”,在合理的引导下,让孩子从小学会管理资金,明确财物的权责归属,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