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的救助,给我办理低保,让我和妈妈渡过难关。”在市一高就读的米庙镇焦岭村低保户李晓磊说。李晓磊7岁时,父亲去世,几年来他和母亲刘纪芝相依为命,生活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米庙镇民政所和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及时将李晓磊纳入低保,如今每个季度他都能按时领到483元的低保金,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2020年以来,市民政局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细化落实各项政策,关爱保障特殊困难群体。
增进民生福祉,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74元、166元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新增或返贫的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2020年,为38113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救助资金8162.16万元,为3380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1288.73万元。
特困供养做到应养尽养。2020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889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580元,共为4106名特困对象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3015.4万元,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和护理补助政策,提高特困供养标准,足额兑现落实补助资金。
加强特殊人员和临时救助力度,及时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将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根据物价上涨指数,调整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020年为1138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1.1万元,为13481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2395120元,为1303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2535760元。
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衣、食、教及门诊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救助保障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救助合力。2020年为17名大学生发放助学工程资金11.5万元,为208名孤儿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8673.44元。
市民政局局长薛文来说:“2020年,市民政局圆满完成‘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这项省级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下一步,我们在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兜底保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融媒体中心记者梁杨子 通讯员吕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