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 通讯员雷雯豪)近年来,为保护森林资源,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经过多方探索,与市检察院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并出台了《关于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成功破解涉林案件后期生态修复难题,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
新《森林法》实施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市林业局又牵头拟订了《汝州市涉林案件生态修复办法》,并组织专家,邀请市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探讨,广泛征求意见,明确了涉林违法案件后期生态植被修复赔偿主体、赔偿责任及生态植被修复工作具体的办理操作流程和各业务职能科室的职责,为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完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市财政已收缴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林木补种费)600余万元,恢复造林合格面积846.9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