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于乐乐)“你所建的房子占用了基本农田,属于违法建筑,前期已经给你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你自行拆除,但你不听劝阻,执意不拆。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款,镇政府今日将强制拆除到位,请予以配合!”近日,陵头镇政府副主任科员张晓锋义正词严地向某村乱占耕地建房当事人说道。
伴着大型机械的阵阵轰鸣声,该处2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轰然倒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也第一时间清除到位,恢复了耕地原貌。
近年来,一些群众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建房行为“八不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陵头镇始终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判部署。先后在全镇27个行政村张贴120余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公告,悬挂200余条宣传横幅,发放6000余份宣传册,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镇国土所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地开展日常动态巡查,一经发现有苗头倾向的,当即制止,下发停工通知书,限期恢复耕地原貌,并登记备案,督促整改。坚持依法严肃处理“零容忍”,对于不听劝阻、拒绝配合继续施工的,镇党委政府组织工作片、国土所、派出所、村“两委”集中拆除复耕到位。并坚持刀刃向内,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始终做到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不放松。
“今年以来,陵头镇共拆除整改面积30166.67平方米(约折合45. 25亩),耕地面积17613.33平方米(约折合26.42亩),基本农田面积10473.33平方米(约折合15.71亩),有效震慑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张晓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