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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19

任性占道阻碍执法摊主受到“冲动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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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王丹涛)“我确实错了,不应该那么冲动,我对执法人员表示歉意。”11月13日,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大队的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风穴路街道辖区某水果店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前往执法工作期间遭遇暴力抗法,涉事人分别被行政拘留、行政罚款和行政警告(如图)。在拘留所内,李某某对于自己的过失行为感到深深的悔意,并表示今后一定守法经营。

为解决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群众多次投诉举报问题,当天上午,该局综合执法一大队联合风穴路中队对风穴路街道辖区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市容秩序专项治理。治理中,执法人员发现某水果行将销售水果的车辆直接停放在路口售卖,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出行。该店11月12日因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遂向当事人讲明政策,对其销售水果的经营车辆依法暂扣,出具暂扣清单,当事人现场签字。

由于该车辆无法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帮助商户将车上水果卸载后,使用拖车将车辆拖移。拖移中,商户亲属唐某某突然出现,对执法人员侮辱谩骂,并打电话叫来两名身穿修车厂工作服的李某某、赵某某(一人手持钢管,一人手持铁锤和剪刀)打砸正在拖移的暂扣车辆,严重阻碍正常公务执行。

公安部门利用“天眼”探头、城管执法记录仪以及现场群众取证,确认了上述3人的违法事实。因其承认错误态度积极,主动向执法人员道歉,且系初犯,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为惩戒其违法行为,以儆效尤,综上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对赵某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对唐某某作出行政警告,并责令其向执法人员公开道歉。

编后:

违规占道经营是不可取的,既阻碍市民出行、影响交通及市容环境秩序,又存在安全隐患。养家糊口不易,守法经营才是王道,要多在经营思路上“动脑筋”。脏、乱、差,既影响市容秩序,更影响群众购物欲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才能留住人气,才能提升营业额。

占道经营不仅侵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商户自己的声誉,更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切勿让自己小小举动,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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