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旭彤)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两个教育”业务办理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0〕15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平顶山市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推广应用,规范开展“两个教育”业务办理和监管工作,接上级通知,即日起,我市暂停驾驶人审验业务的办理,今后驾驶人审验业务需全部通过新建互联网平台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1.驾驶人记分8分(含8分)以下的,请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进行学习、审验。
2.驾驶人记分9至11分的(含9分)的,请驾驶人到平顶山市新城区应山车管所院内驾驶人教育学习基地(平安驾校四楼),或神马大道中段驾驶人教育学习基地,进行学习、审验。
3.校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业务的,请前往新城区应山车管所院内驾驶人教育基地(平安驾校四楼)进行学习、审验。
注意:
应山车管所驾驶人教育学习基地地址:平顶山新华区龙翔大道与242省道交叉口东200米。
业务受理时间:上午9:10—12:30。
高新区高新交管巡防大队驾驶人教育学习基地地址:平顶山市神马大道高阳小区南门东200米动力科目三考场。
业务受理时间:上午9:10———12:30。
特别提醒:
1、进行网络学习时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项,要确保手机屏幕在视线正前方,存在替学情形的取消本次教育资格且3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审验教育。
2、学习时间一定要累计超过3小时,避免因部分学习时段审核不通过,造成当天学习时长未达规定时长,而重新学习。
3、学习完成后通过12123手机APP,在驾驶证业务中点击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即可办理审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