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尚何何)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0年第40号《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汝州市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全省共有3个市县获此殊荣,汝州是平顶山市唯一入选市县。
据了解,汝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于2011年启动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按照《汝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年)》,深入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全域国土绿化工程、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公共服务完善工程,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着力打造山水相依、绿满城廊、生态宜居之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市创建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先后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省级生态县(市)、首批省级森林城市,被评为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并在2017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市的基础上,接续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围绕山水宜居绿城建设,强力推动“两改善、三提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绿色发展质量、经济发展质量、生态文明意识),实现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探索形成了具有汝州特色资源型城市高质量绿色发展转型新路。
汝州市还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作为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山水宜居绿城的重要举措,坚持科学创建、为民创建,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