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 通讯员罗长波)8月4日,当违法嫌疑人何某红被告知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时,早已后悔不已。
原来,都是因为自己一时糊涂和侥幸心理在作怪。在5月8日上午11时许,何某红骑摩托车途径汝南街道魏洼村一田间道路时,发现路边停放一辆两轮电动车,环视四周确定无人后,顿生盗车之心,何某红将路边的电动车捆绑在自己的摩托车上逃离现场。可逃出不到300米,被正在该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汝南派出所副所长赵红蕾和派出所警务人员范恒亮、陈剑涛、郭旭光等当场抓获。
此刻,发现电动车被盗的车主也追赶到抓获现场,并进行当场指认。原来,案发当天上午,魏洼村魏章毛驾驶两轮电动车到自家农田查看红薯长势,顺手将电动车停放在农田的路边。无人看管的电动车被途经此地的何某红盗走。经审讯,违法嫌疑人何某红,男,43岁,蟒川镇某村村民,无业,对5月8日在魏洼村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