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郭帅锋)近期,为了让贫困老人的子女尽好赡养义务,担起赡养责任,庙下镇组织各村成立孝赡养老协会,组织子女与父母签订《孝赡养老协议书》。多举措把精准扶贫与“孝善文化”结合起来,围绕“扶贫扶志”,探索推行“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子女首孝”的扶贫养老新模式,让孝赡养老蔚然成风。
成立孝赡养老协会。组织每个村成立由村中威信高、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的党员和孝心子女、爱心人士等组成孝赡养老协会,明确儿女履行“经济保障、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孝赡事项。监督子女们兑现承诺的情况,协调解决赡养纠纷,每半年对各家子女孝赡养老情况进行评议。
签订孝赡养老协议。组织子女与父母签订《孝赡养老协议书》。协议书的规定事项按村情、家境非一概而论,多数“标准”为分家的儿子、出嫁的女儿交给父母的赡养费每月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对精神慰藉更有不同的“标准”。
建立奖惩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孝赡养老工作纳入各村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镇政府做好日常指导,孝赡养老协会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对各村孝赡养老工作进行评比,明确奖励,严格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