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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02

我市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货运源头

河南嘉启建材有限公司受到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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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李红阳 胡进峰)笔者日前获悉,6月28日,河南嘉启建材有限公司由于违反《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法为出厂货车超标准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被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局行政处罚10000元。

6月25日,临汝镇交通综合执法站接到豫A6298M违法超限运输处罚信息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涉事源头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经过询问有关人员,查看该车辆出厂装载明细台账,调取视频及原始榜单,多个证据链证明河南嘉启建材有限公司违反《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规定: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其违法行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正当,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罚1万元。

自全省“清剿百吨王”百日攻坚暨严格队伍管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下沉到七个交通综合执法站,通过区域交叉、片区联合等多种形式,消除违法车辆违法状态并作出处罚。根据处罚信息,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目前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在此,汝州交通部门郑重告诫从事交通运输的相关源头企业和人员:不要抱侥幸心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合法运输,规范装载,诚信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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