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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12

检察开放日为社会敞开监督之门

牛莉萍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此次我市检察院举办的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我们感到欢欣鼓舞,更让我们看到“检务公开”与“社会监督”的可喜落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理解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提供了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

“想要监督别人,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倘若履行监督职能的部门,没有过硬的自身素质,没有敢于向公众公开的勇气,没有得到公众认可的清正廉洁,那么,显然没有“监督别人”的权威性。因此,此次我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是一次对自身素质的检阅,也是一次勇于向公众接受监督的体现。

然而在落实工作中,更应做到“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走出去”贴近群众。通过普法宣传和干部驻村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展开面对面座谈,了解群众诉求,反馈群众关心的问题。

“请进来”拉近群众。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切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走近检察工作,让群众了解检察队伍、信任检察干部。对于一些典型案例,检察院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发案单位的纪检人员、群众代表举行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与会群众的充分肯定,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在检民之间建起了便民、利民、为民的“连心桥”。

同时检察开放日也将增强检察机关的责任意识,促进机关干部服务水平的提升,梳理机关工作的疏漏,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

工作怎么样,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让群众来到检察院,面对面地对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判,检察院才知道自己的工作到底好在哪、失在哪。检察开放日为社会敞开监督之门。笔者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能

够开展类似的“开放日”活动,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并敞开心胸自觉地接受

群众监督,同时,笔者也期待着社会监督的力量能够

深入各个部门单位与领域,能够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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