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6月9日,记者在市人社局获悉,当日下午,全省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视频调度会在省人社厅召开,我市以《力量下沉,真抓实干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地见效》为题,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我市人社局紧紧围绕人社部《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全省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力量下沉,持续推进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全市11603名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参保,6150名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代缴,5678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待遇全部按时发放,充分发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扶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
在具体工作中,市人社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该局8名班子成员联系分包全市21个乡镇(街道),对联系乡镇的扶贫工作负全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的工作机制。按照“县组织实施、乡镇不漏一人”的工作要求,要求县乡村三级居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人社部明确的“3月、6月、9月”三个时间
节点开展工作,以月保季、季保全年,对行动滞后、落实不力的乡镇,予以重点督办。集中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进万家”活动,每户必进、每人必访,面对面讲政策、解难题,调动了贫困人员参保积极性,摸清了困难群众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整体情况。同时,还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为困难群众保留了100元最低缴费档次,落实了最低标准代缴资金,两年来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代缴保费15364人次,代缴金额153.64万元,实现了符合条件贫困群众保费代缴不漏一人。对达到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无条件纳入制度覆盖范围,无条件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市财政每年增加专项经费1920万元,在2018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0元的基础上,2019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又提高5元至115元,持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