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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5-23

民政局:小康路上决不让一人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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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民政。”这是我市贫困群众相互交流中最常说的一句话,充分说明困难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无限信赖。

自全市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民生各项工作与脱贫攻坚全方位衔接,用温情为广大困难群众编织牢固的生活保障“安全网”,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为我市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兜底保障 让困难群众心里更“有底气”

“如果不是政府的救助,我都不知道这几年俺妈能不能撑过来……”今年在市一高就读的米庙镇焦岭村贫困户李晓磊,7岁时,父亲去世了,几年来他和母亲刘纪芝相依为命,生活艰难。

得知这一情况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和市农业农村局驻焦岭村工作队及时将李晓磊纳入低保,如今每个季度他都能按时领到447元的低保金,这些钱已经可以基本满足他们家吃饭和吃药的需求。

决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市民政局结合全市实际,出台了《汝州市社会兜底脱贫专项方案》《汝州市民政局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和《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将扶贫工作任务按月分解,使工作步骤清晰、工作内容清楚、具体责任到人、完成时限明确、工作任务更具操作性。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聚焦对象识别精准度,深入排查“漏保”问题,加强与市扶贫办数据比对,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未纳入低保的重病、重残对象进行了逐户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认定兜底对象,把患有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兜底范围,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同时,该局还建立了兜底保障工作台账,对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对象,坚持采取定期申报和分类复核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做到进出有序、补差适时调整,对实行政府兜底保障的人员进行公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低保兜底保障的846户、1912人,需五保兜底保障的122户、218人,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特殊关注 让缺爱的老人、儿童“回家”

“这里就是我的家,他们就是我的亲人。”日前,在市区敬老院,孤寡老人赵甲寅与一群老人们围坐在宽敞整洁的活动室里开心地打扑克。从2008年7月至今,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12年,在这里,不仅管吃、管穿、管住、管医,还让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2016年至今,我市先后五次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目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16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040元。目前,共为785名贫困对象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01.31万元,实现了特困供养人员“两不愁,三保障”,有效提升了特困供养人员的幸福指数。

我市还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先后通过努力争取,乡镇标准化敬老院建设工作被列入了我市十大民生工程,共新建、改扩建9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225张,有力促进了乡镇标准化敬老院建设工作的均衡发展。多方筹措资金518万元,先后分三个批次对全市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提档升级。市财政又投入620万元,集中为全市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采购了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一键呼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慧用电系统、用电线路、厨具组合和冷暖空调;各乡镇财政先后投入资金190万元,对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进行绿化改造,共修建绿化廊道12个,改造旱厕6个,大大改善了特困供养机构的生活环境。

在加大社会福利保障力度方面,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我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于2018年9月份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首批88名孤儿、23名流浪乞讨人员、35名特困供养老人已顺利入住该中心。

开展各项救助 为“雪中”群众“送碳”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汝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和《汝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我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0元/人/月提高到80元/人/月。同时,依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不在“两项补贴”救助范围内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的困难生活补贴。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开展医疗救助辅助脱贫,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并将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至70%,分散五保医疗救助比例提高至80%,集中五保医疗救助比例提高至90%,年金额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中的生活难、医疗难对象进行主动救助,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163户,发放救助资金16.3万元。进一步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共救济我市因灾生活困难灾民、特困群众14万余人次,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不因灾致贫返贫。

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共为787名贫困对象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534.7万元;为5936名贫困群众发放低保救助资金1179.7万元;为58人次贫困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5万元;为8361人次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4.8万元;为22名孤儿保障对象发放基本生活养育费24.8万元;为3849人次建档立卡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76.6万元;为1594名建档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50.2万元;为232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13.7万元,一大批困难群众都享受到了民政扶贫带来的实惠,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普遍提升。

融媒体中心记者 于俊鸽

通讯员 钟继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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