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梁杨子 通讯员 杨亚涛)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指示精神,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我市天然气价格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自2020年2月22日起,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41元/立方米,降幅11%,每月共为企业减少气费支出54万元。
一般情况下,天然气淡季价格政策实施期为4月至10月,此次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将大幅减轻企业用能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此次提前实行谈季价格政策,涉及我市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户1257户,全部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