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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3-04

市司法局

多举措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监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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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许艳芳)“我现在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期间,我在司法所微信群里,每天上报自己所在位置及身体状况。”3月2日,社区矫正对象姚某正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补办报到手续。

2月份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社区矫正工作正常监管模式。特殊时期,特别处理,近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实施“网上办理入矫”,对45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先行纳入监管,再根据疫情发展轻重,分时间段对其办理相关入矫手续,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监管安全。

利用信息化监管,随时随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疫情期间,取消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市司法局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利用微信、豫矫通软件实行双重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软件随时汇报个人动向,工作人员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

加强宣传教育,不失时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利用微信群发布疫情相关具体案例,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听从指挥、做好防护,严格遵守特殊时期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编写《汝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在特殊时期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正确调整情绪,消除不良心理问题。

全面周密排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监控到位。要求全市21个司法所每天详细排查并统计社区矫正对象有无在外返汝的亲属、是否与其有密切接触及目前身体健康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做好细化落实工作。

严格管理措施,预防和杜绝矫正对象交叉感染。严禁请假外出,特殊情况矫正对象请假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统一审批。严禁现场办理入矫和解矫手续,对新入矫人员,特别是外地返汝的新入矫人员严禁举行现场入矫仪式,统一实行网上入矫,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确定现场办理入矫手续时间。对外地回来入矫人员,必须提供原居住地卫健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实行责任查究,谁出问题谁负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期间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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