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官,我是江苏徐州某企业的夏某,昨天经你审理那个案子,现在被告已经按照调解协议把5万元汇入我们公司的银行账户,十年了,终于等到了被告的钱,感谢法院帮助我们追回货款!”2月28日,汝州市法院钟楼人民法院高向鹏法官接到原告的反馈电话,圆满地解决了当事人近十年的“陈年旧账”。
事情要追溯到2011年12月,原告江苏徐州某企业与被告河南平顶山某企业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确定了商业合作关系。但此后被告却一直未履行合同义务,拒不支付原告20万元货款,原告在多次催要未果情况下,2020年1月将被告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欠款。
承办法官高向鹏受理此案后,仔细研读案卷,结合案情,确定了以调解为主的办案思路。由于被告河南平顶山某企业的股东多次变更,高法官经过多方辗转终于打听到该企业的负责人,又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调解,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高法官考虑到该案的原告远在江苏徐州,又在疫情防控期间,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2月27日上午,高向鹏法官利用“云上法庭”系统,相隔近千里的江苏徐州原告与河南平顶山被告在自己家中参加庭审。经过法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3日之内先行支付原告5万元,剩余15万元于2020年5月27日前全部付清。
庭审最后,原告当庭向法官表示感谢,感谢法官通过现代科技审理案件,让当事人免于奔波,并且做了大量工作帮助企业要回了货款,解决了燃眉之急。据了解,汝州法院及时出台《防疫情保大局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明确了18项具体举措,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全方位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融媒体中心记者牛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