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杀猪盘”那点事八十天执行到位亿元,赢得群众好评开展大巡逻大清查专项行动严审环境污染违法案件 保障绿水青山优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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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24

严审环境污染违法案件 保障绿水青山优美环境

市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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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12月19日,市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19年以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谋划下一步工作打算。市融媒体中心、大河报、河南商报、映象网等媒体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市人民法院主动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司法实践中,把环境资源保护列为工作中的重点。坚持以保护环境资源为己任,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工作,形成了“市院管总、市镇联动、片区协作”的工作格局,全力保护环境资源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与水污染防治攻坚活动及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取得良好效果。

为切实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市法院成立了由院长杨长坡为组长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黎晓为副组长,专门安排行政综合审判庭统一部署,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与自然资源相关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全部归口管理,由该院行政综合审判庭统一负责办理。

环境资源类案件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常常涉及到化学、生物、物理等自然科学的分析认定,而这些却又正是很多司法人员办案的“盲点”。为此,今年以来市法院共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庭三次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法院组织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学习。今年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219件,已结215件;涉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67件,已结361件;涉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8件,其中污染环境罪案件4件,滥伐林木罪案件14件,已结16件,责令滥伐林木犯罪案件12案12人向森林公安机关缴纳复植补种费用共计214308.12元。

环境资源类案件存在无特定受害主体的情况,或者受害主体为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对此,市法院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在环境保护领域合理行使法律监督权,有效维护环境资源类案件受害群体利益。对司法办案中出现的诸如司法鉴定复杂、诉讼成本高、事实认定难等问题,建议上级法院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帮助,切实提高诉讼质效。

针对今后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市法院下一步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目标,重点打击严重污染环境、非法盗伐及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在审理滥伐林木等相关案件中,要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鼓励被告人通过补植复绿、支付赔偿金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市法院将积极推动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协调配合,汇聚环境保护的合力。同时,还会通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把环保法治宣传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群众永享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权益。

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还对市法院今年以来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市法院如何做好明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了提问,并得到发言人的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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