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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16

野生动物保护刻不容缓

———访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薛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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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先后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执法行动、野生动物救助等一系列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多的群众已自发参与到野生动物的保护,汝河两岸垂钓及非法捕鱼行为已基本得到控制,鸟类栖息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从目前的工作来看,我市还存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仍然淡薄;人员不足,经费保障困难;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既是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日前,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薛通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说。

薛通文说,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健全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工作机构。由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全面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并成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作为局党组的中心工作来抓。二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2019年,利用“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宣传车、发放宣传页、张贴横幅、举办科普展览、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同时,在汝河城区段人员密集地安装了鸟类保护大型宣传栏和各类标识、标牌,有效保护了白天鹅及其它鸟类的栖息环境。三是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实施打击。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相继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盾”“蓝天2019”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打击了一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犯罪活动。截至10月份,共立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5人,逮捕2人,受理治安行政案件10起,及时制止、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从11月12日起,由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重点对汝河两岸钓鱼、非法捕鱼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打击。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捕鱼案件6起,涉案嫌疑人正在依法处理。五是出台保护白天鹅及其它鸟类相关政策。为加强汝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白天鹅等珍稀禽类鸟类保护工作的通告》,在重点保护区内,全年禁止开展捕鱼、捕鸟、钓鱼、割草、采砂、放牧、排污、燃放鞭炮等各类影响白天鹅等珍稀禽类鸟类栖息的活动。六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活动。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林业局都全力救护,对受伤的或病弱的野生动物,先进行救治,对已恢复正常的野生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存环境进行放生。今年,该局共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红腹锦鸡、灰雁等33只,救护三有保护动物大白鹭、池鹭等6只。

薛通文表示,在今后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方面,市林业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使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常态化,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市场,不断净化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人们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使联合执法行动常态化,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

薛通文最后说:“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坚信,在省林业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我们也深信,通过全市的努力,汝州的山山水水也一定会成为野生动物生存的家园、憩息的乐园。”

融媒体中心记者 于俊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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