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的政治领导
在人民政协的政治领导方面,强调人民政协必须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中共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切实发挥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要统筹政协领导班子和同级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年富力强、热心和熟悉政协工作的同志充实到政协领导班子中去。把政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政协组织和党委、政府之间的干部交流,认真解决基层政协开展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对人民政协的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计划,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巩固发展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