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杨松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下发《关于对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予以表扬的通报》,汝州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2019年,汝州市人民法院在汝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全媒体联动优势,紧紧围绕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扫黑除恶、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网站、新媒体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该院在各级各类媒体共发稿932篇、微信发布246期、微博转发及原创发布11356条。一年来,汝州法院各项工作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河南商报》《平顶山日报》《今日汝州》大版面报道,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映象网、汝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采用多篇文章,汝州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被《人民法院报》主要版面、《河南日报》整版、《河南法制报》整版、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法治》杂志、中国法院网报道,道交纠纷网上处理一体化工作被《河南日报》《平顶山日报》报道。微视频《飞檐走壁执行干警化身蜘蛛侠》被今日说法微博、人民法院报微博、抖音、快手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