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社会科学则是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宝贵精神食粮。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社会问题多发的今天,推动社会科学的普及以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发挥道德调节社会矛盾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2016年11月18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上层建筑的层面对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规范,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一、涵盖面广,特征鲜明
《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从内容与形式、组织管理、社会责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了规定,也体现出原则性、科学性及组织性等鲜明特征。
原则性。《条例》规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资源共享、服务大众的原则。”任何形式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原则,也是前提。
组织性。《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领导,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制定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政策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成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政策措施以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条例》,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科学性。《条例》规定:“社会科学普及,是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活动”。对“社会科学普及”的概念体现了对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在方式、内容方面科学性的要求,以科学的方式开展活动才易于被理解和接受,活动内容具有科学性才能够达到弘扬正能量,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目的。
二、立足实际,意义深远
《条例》的制定及实施不仅是创新解决社会问题方式方法的有益探索,更是继承和弘扬河南厚重的历史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促进当前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国绵延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造就了中国与众不同的文化发展模式,其中人文社会科学更是中国文化发展过程中尤为璀璨耀眼的明珠。近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使工具理性和“经济人”思维得到大发展,但对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视却有所缺失。在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面临转型的今天,更需要通过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科学来增强人们的道德感、责任感、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人们则可以通过加深对社会科学的学习来丰富精神世界,增加工具理性以外的人文关怀,获得物质享受之外的大爱情怀。
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河南是华夏文明起源地之一,拥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古往今来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名片。印证商王朝兴衰的殷墟,看着老子骑青牛走远的函谷关,纪念白马驮经归来的白马寺,以及今天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等的“三学院三基地”无不见证着河南文化的积累与沉淀。制定与实施《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河南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科学的普及与发展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打造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和美丽河南。
有利于促进社会科学自身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告诉我们,认识来源于实践,由实践检验,又用于指导实践。因此,认识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够实现其价值。《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正是促进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是促进社会科学发展的过程。
三、团结协作,科学落实
社会科学的普及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政府、社会、公众,乃至每个个人的团结协作,才能真正落实《条例》,真正发挥《条例》应有的作用,真正达到促进社会科学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