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高素会)今年5月份,庙下镇庙下村安全协管员张海洋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农户在开挖自家耕地时挖出一枚疑似炸弹弹头的物体,该安全员发现情况后立即上报庙下镇政府安监办。镇政府当即联系市公安部门,在相关专家到场后,工作人员顺利将疑似炸弹弹头物体移交于公安部门。此次突发事件,处置迅速、得力,成功消除了重大隐患,避免了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发生,2016年,我市按照“村级(社区)申报,乡镇、办事处考核聘用,市安全监管局备案”的程序,选聘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履行农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从现任村(社区)干部优中选优,全市462个行政村(社区),都有了安全生产协管员。市安全监管局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进了协管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据了解,我市依托微信平台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直观明了等优势,在各乡镇、办事处均建立镇村安全生产联络微信工作群,通过“文字+图片”的形式实时“晒”出工作动态。乡镇工作人员把协管员日常检查情况整理后发布到市安委会工作微信群,通过微信交流群方便了协管员之间工作交流,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观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便于上下互动,信息共享和业务指导。
我市还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网格。市、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长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协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所属乡镇、办事处组织实施,要求各村(居)协管员就隐患排查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一月一总结,并将隐患整改情况计入协管员年底绩效考核。市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报酬标准统一拨付到乡镇,由乡镇按照考评结果计发给协管员,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每半年对所聘安全协管员进行一次量化考核,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实行年度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市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半年、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协管员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安监局先后邀请专家,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对全市村级协管员定期集中分批轮训,培训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知识、隐患排查方法等技能培训。同时,各中心安监所不断与各乡镇政府沟通联系,积极采取会议培训、现场宣讲、座谈会等形式和方式,努力提高村级协管员监管技
能。
市安全监管局出台了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认真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农户、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开展本辖区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送所在乡镇,以便及时整治,同时明确相应责任。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安全协管员还围绕“宣传引导、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积极配合”四项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发挥村级安全协管员作用。
2016年村级安全协管员制度实施以来,农村安全隐患真正实现了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农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有效保障,使得农村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安全生产最前沿,夯实了农村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了“安全汝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