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仲勋,男,大专文化,四级警长,现任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科员。自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申仲勋一直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无论是在处理事故现场,还是在案件侦破追嫌犯的路上,他都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和汗水树立了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
申仲勋,男,大专文化,四级警长,现任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科员。自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申仲勋一直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无论是在处理事故现场,还是在案件侦破追嫌犯的路上,他都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和汗水树立了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
申仲勋入警以来,一方面强化理论学习,端正思想;另一方面也深入学习公安基础知识和道路法律法规,并定期自我检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深知执勤民警自己不熟悉法律条款,就难以做到公正执法,因此他十分注意学习,不断充电,补充新知识。他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宪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自身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
今年2月1日20时3分许,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纸坊镇中王村路段,地上躺着两个行人已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申仲勋等同志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仔细勘查。因现场道路路况复杂,无路灯、无视听资料,再加之事故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车速也比较高,现场除了极少数的车体散落物外并无其他有效的车辆信息。
但申仲勋并未气馁,在向事故前方查看了S238线钟楼办事处闫庄卡口至纸坊镇东赵落村所有公安卡口及沿途民间监控,终于有了线索。经比对,一辆比亚迪黑色轿车进入排查视线。申仲勋在勘查完现场回到单位后仔细研判肇事车辆逃跑的方向,于2月2日13时锁定了事故肇事驾驶员,系纸坊镇居民杜某辛。
经查,2月1日19时57分许,杜某辛驾驶苏EU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纸坊镇中王村路段时,与道路上行人杜某杰、杜某辉相撞,致杜某杰、杜某辉死亡,车辆受损。事故发生之后杜某辛驾驶车辆逃逸。通过多方努力,肇事嫌疑人杜某辛投案自首,到案后杜某辛对肇事行为供认不讳,至此案件告破。
“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交通警察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岗位,但申仲勋以不甘平庸的钻劲,心系群众的情怀和默默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来源:平安汝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