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 通讯员张少格)近日,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行至广成东路云禅大道路口时停在路口,驾驶人弃车离开。为避免引起道路拥堵,指挥中心民警随即调派附近警力前往察看情况。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车是由于没油了无法启动而停在路口,驾驶人马某龙正欲坐出租车离开。在民警询问期间,该人言语表达混乱,且浑身酒气,疑似醉酒驾驶。结果不出意外,经检测,马某龙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0.4mg/100ml,已经超过醉驾标准的3倍,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经查,这竟不是马某龙第一次醉驾。2018年10月31日,马某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马某峰停在路上的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马某龙受伤。当时马某龙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404.75mg/100ml,数值之高堪称汝州“醉驾王”。此次事故也让马某龙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协商达成协议赔偿越野车主马某峰车损4000元,2019年3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判处拘役后,马某龙7月3日才刚刑满释放,7月8日就又再次醉驾,出狱仅仅5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