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拟在汝州市西北、夏店镇陈窑村东北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设计规模1×50M VA,本期建设1×50M VA。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汝州许继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汝州市禄丰街西十二排6号
联系人:田俊义联系电话:15238359718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1号楼1505
联系人:刘新江联系电话:13937126367
四、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分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主要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施工固废,通过采取措施,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微弱的。运行期的主要影响:变电站运行产生的电磁及噪声污染,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优性能产品,运行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五、环评综合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通过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理论预测本工程正常运行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电磁及噪声影响可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和方式
任何本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团体可在该信息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致电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十日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