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芳:守望汝瓷执念天青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图片新闻能玩能歇能理发 温馨公厕美如家小孩赌气离家出走 暖心民警助其回家“哈啰”违规投放 被罚1.2万元扫黑除恶离不开你、我、他要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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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29

“哈啰”违规投放 被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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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霍飞龙)共享单车乱停放,处罚动真格了。5月27日,市城管局对未经审批擅自投放的一家共享单车企业开出万元罚单,这是我市第一起针对共享单车企业的从重处罚案件,也是该局对共享单车平台开出的首份万元罚单。

今年3月中旬,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方上海市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共享单车违规投放在市区朝阳路、广成路、丹阳路等多条主次干道人行道上,车辆颜色为蓝色和白色,车身上有“哈啰出行Hel l obi ke”字样,随之造成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该局执法人员多次责令当事方停止擅自投放的违法行为,当事方拒不改正。经调查发现,当事方无法出示任何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陆续查扣201辆占用人行道、盲道的哈啰单车。

当日,该局综合执法一大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该当事方处以12000元的重罚。面对违法事实,该企业接受处理结果,并作出书面保证,以后在未经我市有关部门审批许可之前,不再擅自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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