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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7

热心人救助猫头鹰幼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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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 通讯员桂伟红)5月14日,市林业局野保科接到明瑞小区张先生求助,称昨天晚上下班途中捡到一只猫头鹰(如图),观察四周没有发现母鸟,见它还不会飞,不忍心任其自生自灭,于是就带回家并拨打了救助电话。

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后对猫头鹰幼鸟仔细检查,发现它没有明显的体表外伤。工作人员将其带往兽医站,决定先观察喂养几天,待其有自我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5月以来,我市进入“捡鸟高峰期”。市林业局陆续接到好心市民救助鸟类电话,其中以猫头鹰幼鸟居多。猫头鹰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不能私养。每年五六月份是猫头鹰幼鸟成长学飞的阶段,一些飞行能力差的幼鸟猫头鹰,容易失落在山林或田野,市民如果误以为试飞的幼鸟受伤,将其带回家饲养,是不正确的做法。由于猫头鹰属夜间飞行掠食动物,看到强光一般都会出现应激反应,易造成伤害。

一般对发现“落单”的猫头鹰幼鸟,首先观察周围环境,是否有其栖息地(近处有无其同类或鸟巢);其次,检查幼鸟身体有无外伤。如果在栖息地且没有发现外伤,将其放到栖息地较为安全的地方即可;如果栖息地周围环境较为恶劣(可能被猫、狗之类的动物伤害)或身体有外伤,应及时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让小生命得到更专业的救护。如果市民朋友发现有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请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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