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汝州市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对整改后符合规定条件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了备案审查。
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和市校外托管(教)机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定,并报请市政府同意,拟对下列符合条件的108家单位予以公示。
未经公示的校外托管(教)机构为不符合条件,不得从事该项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举报电话:0375-6667766
汝州市校外托管(教)机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