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应当撤销成品油经营许可之规定,汝州市万顺加油点等七家加油点已不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拟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现予以公示。
汝州市商务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