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孙洪涛 杨松播)在“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中,市法院把腾房案作为重点进行攻坚。4月9日,市法院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对我市某小区的一处涉案房产予以强制腾房。
史某申请执行张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市法院判决张某、王某偿还史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并于诉讼中查封了张某所有的位于市区某小区的房产一处。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因张某、王某长期外出躲避执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市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为保证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市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执行。
到达该小区后,执行干警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明来意,并邀请物业的管理人员也一起见证此次腾房。因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那里了解到此房有人居住,执行干警先敲门并向房屋居住人员说明来意,但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拒不回应,无奈执行干警请来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开门。执行干警对房屋内财产逐一清点,此时一位年长的女士李某进入房屋内,声称:“张某欠他钱这房子是抵债的。”执行干警向李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引导李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随后李某离开了现场。经过将近4个小时,工作人员终于对屋内所有物品清点完毕,制作查封清单、执行笔录、对房屋重新换锁。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此次腾房行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