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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18

市总工会评选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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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李军现 雷红阳)近日,笔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总工会下发专题文件,在全市评选“汝州市五一劳动奖状”“汝州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和“汝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予以表彰。

据介绍,这次评选对象是2017年以来,在全市各行各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含进城务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车间、班组)及行政单位所属机构。全市拟评选“汝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10个,“汝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35名,“汝州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10个。

评选推荐的原则是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重点推荐在教书育人、植树造林、脱贫攻坚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赢得社会公认,具有楷模作用。“五一劳动奖状”的评选比例:企业及车间班组的比例不低于60%;“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比例:一线职工不少于60%、科技人员不少于10%;“工人先锋号”应为企事业单位车间、班组和为民服务窗口。凡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依法组建工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发生重大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欠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和责任人,均不得参加评选推荐。

据了解,评选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应及时报送《推荐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由乡镇(街道)、系统工会集中统一报送,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总工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深入核查、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评审,研究确定人选,报市委批准后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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