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号)
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审议通过。
免去:
于占琦汝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马春红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于春霞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聚光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琴萍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贾刚志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荣卿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