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推进会议,此次百日行动围绕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的行业和服务业展开。
前段时间,由于“权健”“无限极”“完美”事件的持续发酵,“保健”市场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无论是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器械,都宣传得神乎其神,让许多病人、老年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效果如何,很难讲没有一点作用,但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安慰。但是,如果让需要看病吃药的病人因此延误病情,那么这种混淆治疗与保健概念、夸大保健效果的推销做法,实质上就是在害人。再加上近年来,满大街出现的养生馆、保健体验店的“推波助澜”,一些求医心切特别是患有慢性病的人往往容易轻信这些宣传,从而上当受骗。
事实上,“保健”市场出现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一系列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广大群众迫切要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时不我待。
然而保健品的市场监管是监管总网中的一处盲点,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真正的监管部门,保健品宣传听上去好像是药品,能够治百病,但产品标准是食品;治疗器械也是健身器材,不归医药部门管理监督。保健品管理的盲区太多,让保健品生产和经营商有很大的空间可利用。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失位和漏洞,让许多市场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一些不良商家钻了空子得不到严惩。
因此,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应建立常态化机制。近日,市公安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是构建齐抓共管、常态化执法整治格局的一个开始。百日行动只是揭幕战,监管部门还应该打一场持久战。人们期待,这样的雷霆整治行动能够为长效治理扫清障碍,真正让保健品市场彻底撕下“忽悠”“传销”的标签。
当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还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发力。消费者自己要擦亮眼睛,掌握一些医疗保健常识,了解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不迷信不偏信,对免费赠送礼物、保健体验活动要谨慎看待。同时,也要具有维权意识,自己花大价钱买了保健品,意识到上当受骗后,要及时报警维护自身权益;发现亲戚朋友特别是老年人陷入“保健”泥潭后,也要劝告亲友或者主动举报,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