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陈晶)记者从2月15日下午召开的汝州市环境污染集中攻坚战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扩大:风穴路街道、煤山街道、钟楼街道、洗耳河街道、汝南街道、骑岭乡全境以及米庙镇的部分区域(马窑村、尚庄村、铁炉马村、于庄村、郭营村、郭林山庄村)被列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
记者注意到,今年春节前我市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具体规定是:
一、北汝河以北、侯饭线以南(含侯饭线北侧沿路商户、居民、单位、企业)、龙山大道以西(包括龙山大道以东300米范围)、巨龙大道以东的围合区域;产业集聚区:东至207国道、西至临蟒公路、南至幸福大道、北至北汝河的围合区域;以上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在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二、巨龙大道以西、新西环以东、北汝河以北、侯饭线以南的围合区域以及新207科教园区段(含科教园区)以南、临登路以东、侯饭线以北、龙山大道以西的围合区域为提倡禁止燃放区,鼓励不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从会议上得知,这次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扩大18个村。我市还把373个文明村(社区)列入鼓励不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记者了解到,扩大禁燃禁放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豫环攻坚办[2019]19号《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为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我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督查行动,成立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督查组,从即日起分区域开展专项督查。
市领导张剑奇、范响立出席会议并提出对环境污染集中攻坚战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