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伟 通讯员 王丹涛)1月14日,市城管局发出倡议书,希望广大市民在规定范围内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
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禁燃范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露天焚烧垃圾(包括碎布边角料、塑料、橡胶、油毡、皮革、沥青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作物秸秆、枝叶杂草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或异味的物质等),努力维护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
规劝他人,倡导新风。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努力制止,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及时举报,配合执法。积极举报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并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0375—609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