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范响立表态发言
询问人程素梅
六、询问人:梁长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平安保安公司总经理)
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进展十分缓慢,市里主要领导进行过多次视察,涉及有关文物挖掘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可工程进展仍无起色。比如:实验中学门前的北环路及市区主干道望嵩路,在给居民造成出行难问题的同时,制约了经济发展,并对汝州的对外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是否企业实力有问题?请问,在道路建设上是否有时间节点的限制?上面提到的两条路何时才能建成通车?
应询人:裴学文(市住建局局长)
首先对望嵩路及北环路的工程延期问题深表歉意,北环路改造工程延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环保工作的要求,关停了部分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拌合站,致使原材料短缺,无法加快施工进度。针对这个问题,经我局多方协调,11月20日完成了机动车道砂砾石铺设,于11月29日机动车道达到基本通车条件。下一步,我局将调派更多工作人员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切实加快施工进度。
望嵩路全长2219米,由于在车行道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埋藏有部分文物,致使道路暂停施工3个月。目前,文物勘探工作已于10月下旬结束,11月底已完成路床施工,预计12月中旬完成三层水稳层铺设,12月底将拆除围挡,达到初步通行条件。
(追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说要打通断头路,加快望嵩路北延、城垣路南延、双拥路南延等六条断头路建设,目前哪些断头路打通了,哪些未打通,时间节点上是怎样安排的?
应询人:裴学文(市住建局局长)
为进一步缓解道路通行压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打通6条断头路,这六条断头路分别是纬一路、经三路、望嵩路北延、双拥路南延、体育场中心北侧路、城垣南路。目前,除城垣南路由于资金请示还未批复外,其他五条道路均已实质性开工。其中纬一路和经三路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2019年4月可竣工验收;望嵩路北延地下管网已全部施工完毕,预计2018年12月底初步达到通车条件;双拥路南延,污水工程已完成51%、雨水工程已完成19%,预计2019年5月可全部完工;体育场中心北侧路,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待部分拆迁补偿问题解决后,便可加快施工进度。
七、询问人:李瑞玖(市人大代表、钟楼街道东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我关注的是居民用气问题。请问我市天然气管道铺设、安装、收费、服务群众的总体情况如何?如何消除农村天然气安装安全隐患?
应询人:赵涛(汝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我市天然气管道铺设、安装、收费、服务群众的总体情况良好。截至目前,我公司已累计完成投资2.06亿元,在城区建成了环状供气管网。其中,投资4650万元对城区老旧燃气管网进行改造,投资3600万元,建成巨龙生物能源站,共惠及6.7万户普通居民,11084个农村家庭,及634个工商用户,较好满足了居民的用气需求。此外,为了规避农村天然气安装方面的隐患,我公司特成立煤改气指挥小组,全面保障农村天然气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严格按照《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GB2955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 J 94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实行工程可视化管理APP,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及进度,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入户安检,不定期入村进行安全宣传,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追问):部分居民反映,我市居民安装使用天然气时安装费只有预算没有决算,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收费不够公开透明,安装户排队等待安装甚至一两个月吧,安装人员态度差。还有居民反映做饭时有突然断气的情况,饭做不熟,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请问燃气公司如何采取措施解决以上两个问题?
应询人:赵涛(汝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据了解,市民反映的收费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应该是指燃气安装费问题。事实上,燃气安装费的收取包含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已向财政局缴纳燃气配套费的新建项目。配套费:开发商向财政局缴纳60元城市配套费中分配11元主要用于天然气气源工程及储气站、供气主管网、调压站等设施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庭院支管调压站(箱)等设施的维修、养护,需返还给燃气公司。安装费:新建项目开发商可自主选择具备燃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若委托我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庭院设施施工,则双方按工程造价协商确定费用,安装费用由开发商直接打款至燃气公司账户。
第二种是未缴纳配套费小区燃气配套费用由用户和供气企业协商确定,庭院燃气安装费用,用户可自主选择具备燃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燃气安装费按市场化定价。
我公司2018年制定的市场策略是:对未向财政局缴纳燃气配套费的居民用户选择我公司进行安装,则免收燃气安装配套费。庭院燃气安装费用则分市区老小区按2800元/户收取燃气安装费用;对汝州市乡镇居民用户按3100元/户收取燃气安装费用。该安装费包含以下服务:燃气管网安装设计费用、编制预算书造价费用、燃气管道铺设施工费用、材料费、每10年更换一次燃气表服务。
另外有群众反映安装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我们积极查找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老城区的建筑以联排房为主,散户报装数量多,且距主管网较远,安装难度大。二是对部分管道安装位置是否合适的问题燃气公司和用户难以达成共识,延缓了安装进度。三是部分老旧楼房的用户虽然到工商银行缴纳了安装费,但本身不具备安装条件,燃气公司进行退费后,未及时与报装人联系,导致用户盲目等待。针对以上情况,我公司将投入更多的人员为零散用户服务,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进一步提升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文明素养,积极引导安装团队攻克老旧小区安装技术的难关,将文明施工、服务群众的承诺落到实处。同时,友情提醒广大用户,安装前请先到燃气公司进行咨询,确认具备安装条件后,再进行缴费,这样将能够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避免长期等待。
最后,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突然断气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不便,我公司积极对全市用户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气,居民若遇到欠费导致的停气问题,可到新奥营业厅、市民之家燃气窗口进行缴费,或在手机客户端上进行缴费,缴费后拨打95158要求开阀,48小时内即可恢复供气;如遇其他突发情况,可拨打95158咨询处理。
八、询问人:王凤霞(市人大代表、钟楼街道二里店社区党支部委员)
现在已经进入严冬了,供暖又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请问我市供暖是如何规划及实施的?
应询人:崔国强(市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我市的规划供热面积为584万平方米,建设热水管网长度约65公里,总投资3.77亿元,项目覆盖北汝河以北、新西环以东、新北环以南、新东环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及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科教园区等,是我市重点民生工程。截至2018年10份,共完成总投资3.5亿元,铺设供热管网10.62公里,新建热力站6座,新增供热面积80万m2,共21家小区和单位实现并网供暖,总供暖面积达到254.5万m2,提前完成了省定目标,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的供热需求。
(追问):我市确定供暖项目以来,市政府在市区热力管网建设费的征收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热生产企业厂区外至热用户整体建筑建设用地红外线以外的供热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建设、管理。热用户整体建筑建设用地红外线内的供热设施由建设单位建设。而我市规定的热力管网建设费由热力公司向建设单位收取每平方米60元,与省政府规定不相符,根据调查了解,一户净面积120平方米的房子,集中供暖初装费每平方米60元,共计7200元,暖气片及安装费,大约8000元,四个月采暖费2376多元,共计17576元,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笔费用真是不小的开支,请问,今年如何进一步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好?
应询人:崔国强(市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我市供暖管网建设费执行每平方米60元的收费标准,依据的是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热力管网建设费征收标准的批复》(汝政文〔2016〕125号),与省政府的规定并不冲突。今年,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内容的相关规定,缓解居民的供暖压力,我市物价办联合住建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及“一价清”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18年8月15日起,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由房地产企业收取的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的费用直接并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之中,不得在销售合同签订后,或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在房价外收取,严格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也就是说,凡2018年8月15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供暖管网建设费由建设方出资,居民不再负担此项费用。这样,一户净面积120平方米的房子,就能节约7200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方式,出台更多惠民政策,切实减轻居民供暖负担。
九、询问人:董朝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党汝州支部委员会主任委员)
目前城市停车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在老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及人流相对集中的医院、银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和部分住宅小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位难求”的现象,请问如何解决停车难这一问题?下一步在停车场规划建设上有什么好的措施和打算?
应询人:贾文国(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为缓解机动车停车难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停车难问题:
一是坚持先疏后堵、疏堵结合。自2016年3月份开始,我局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市区施划机动车停车位一万余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000余个,5月份开始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拖移处罚,以此规范市区车辆停放。
二是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采取停车场+路内停车模式,缓解停车难问题。自2017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拆迁空置地、社区闲散地、机关单位院落等建设停车场,通过鼓励个人投资、社区投资、政府补助模式,共建设平面停车场17个、立体停车场2个,可提供车位2137个。由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实施,部分道路重新规划建设,市区路内停车位大部分取消,我局已组织人员进行重新施划。截至目前,共计施划机动车停车位6016个,施划非机动车位2569个,施划出租车临时泊车位20个,施划公厕专用临时停车位8个,残疾人专用车位5个,总量达到8200余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
三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自侵占、涂抹、变更公共停车位等乱象,对部分街道存在的“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泊位进行专项治理,最大限度地增加可停车位,解决停车难和行车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共计清理各类“僵尸车”15台,联系车主主动挪移车辆45台,增加了停车位利用周转率。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延续政府补贴政策,持续推进停车场建设。2018年我市计划建设停车场30个,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2个,3个正在建设中,15个选址工作已完成,正在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开工建设。
十、询问人:王占国(市人大代表、洗耳河街道南关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近年来,我市先后建成了63个公园游园,给老百姓提供了优美的健身、娱乐、休闲场所,提高了群众的生活品质。但是公园游园建成后的后期管理不到位,如出现杂草丛生、公共设施遭破坏等现象,请问如何解决以上问题?针对游园多家建设、多家管理的问题,下一步如何整合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应询人:徐建政(市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近几年来,尤其是两年多来,我市借助百城建设提质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东风,在新城区建成了一大批绿量大、品位高、设施全的公园、游园。在老城区建成了人民公园、和园、叠翠园等公园游园44处,总面积47万平方米,完成小街小巷绿化1130条,12米以上道路2条,无主小区82个,绿化总面积16.8万平方米。但随着公园、游园数量的增长,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2018年7月以来,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对绿化带内的杂草进行清理,并对黄土裸露区域进行了补植。如:城垣路与建设路口红绿灯南补植麦冬草800多平方米,朝阳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路北两侧铺设草坪600平方米等。今后,我局将积极组织好人员,分区域、分路段,责任到人,加强绿地管养和督促,确保绿地疏于管理的问题不再发生。2017年,我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期间,先后完成了一批公园游园的建设,目前这些公园游园,部分仍在施工养护管理期,由原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负责管理,未交付园林中心。待养护期满后,我局园林中心将按照养护标准纳入统一养护管理。对于办事处承建的公园、游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办事处负责养护,园林管理中心依据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进行督促检查。
自由询问
一、询问人:孙东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联络科科长)
近两年来,在整治“双违”整体向好的大环境下仍存在有违规建设的个别现象,最近一段时间感觉到拆违的力度减小了,存在有同条道路“双违”建筑有的拆了,有的未拆的现象,请问针对这一现象下一步将如何处置?
应询人:贾文国(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汝州市城管局自成立以来始终把违法建设查控工作作为“底线工作”,按照“零增长、消存量”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在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公正,违法建设现象得到了彻底遏制,实现了新发违法建设“零增长”的目标。自2015年“1·13、1·14”打响违法建设拆除第一枪以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4718宗,105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以来包括城乡接合部共计拆除82宗139处,拆除面积6.2万平方米。在拆除的违建中,市区以楼顶钢架棚居多,在城乡接合部多为在新开挖地基或者建墙体时就被拆除,既减少了群众的损失,又达到了控违的目的。
针对大家感觉到拆除力度有所减小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近四年来始终保持对“双违”查处的高压态势,违法建设现象基本得到了遏制,顶风偷建抢建的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建设的自觉性大大提升。二是市委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建房所需的民生问题,通过房地产清查和棚改消化,大部分“无证”房屋得到了合法化,消化了存量违建。2017年以来,规划部门又为400余户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市民办理了建设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针对同条道路剩余的少量违法建筑我局将继续加大管控力度,如果保持现状不影响规划,就暂缓拆除,引导其办理合法手续,若私自改变现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询问人:王卫锋(市人大代表、煤山街道肖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我市城市生活废水、污水处理情况如何,对部分未接入城市排污管网的某些小区(例如昌盛小区、北环路高庄)形成的黑臭水体将如何解决?
应询人:崔国强(市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为解决我市污水处理问题,截至目前,共建成了三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城东污水处理厂、石庄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市区生活污水由城东和石庄污水处理厂接纳处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产业集聚区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目前,三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对污水管网覆盖区内的污水,能做到应收尽收,且处理后的水质能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但仍有部分小区未纳入城市排污管网,容易形成黑臭水体,如昌盛小区、北环路高庄等。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城市道路分级管理通知》及背街小巷的区域划分,这些小区的污水管网均属于属地办事处管辖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主动与办事处进行对接,提供主管网接口及市政测量设计等技术支持,尽早将其纳入城市排污管网,以妥善处理好此类问题。
询问人王凤霞
应询人裴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