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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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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回避制度的监察人员范围有哪些?

适用回避制度的监察人员主要是指调查人员,但线索处置、日常监督、审理等各部门人员如果存在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等情形的,也应当予以回避。监察人员回避后.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监察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于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哪些违法行为可以提起申诉?

监察法第六十条规定了申诉制度。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一)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四)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申诉的被调查人近亲属包括哪些?

有权申诉的被调查人的近亲属,是指被调查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阻碍、干扰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监察法第六十三条列举了五项属于阻碍、干扰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监察工作如何开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监察法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定军事监察工作具体规定进行立法授权。

根据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因此,监察法作为全国人大通过的适用全国的法律,武装力量也必须遵守执行。但是,武装力量的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从实际出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监察法第六十八条授权作为军事立法机关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起草军事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作为监察法的配套法规。军事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应当依据监察法的基本原则、精神,结合军事监察工作的特殊情况制定。

汝州市纪委、监察委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375-12388;举报网站:ht t p://henan.12388.gov.cn/pi ngdi ngshan/r uzho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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