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宋乐义 通讯员 杭高博)11月13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2018年11月12日22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Ⅲ级响应措施,预警级别调整及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针对这次黄色预警,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同时,还要求市教体局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市卫计委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强制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和工业源减排清单要求采取Ⅲ级响应措施。在主城区实施非绿标车、燃油三轮车、柴油轻型货车、大型货车、渣土车等绕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各类施工现场应达到“六个100%”要求,未达到“六个100%”要求的停止施工。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清扫、喷雾、洒水频次。
据介绍,省、平顶山市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委和市环境攻坚督查组将对以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致使管控措施得不到落实,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管控日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形成专报、战报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至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适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