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程慧娟)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秩序,近期,庙下镇四项措施推进“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订并下发《庙下镇关于成立“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大棚房”问题。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大喇叭、张贴公告、网站等形式,宣传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园区种植户避免出现“大棚房”违法行为。
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对全镇24个行政村所辖范围内家庭农场、农村土地合作社和其他设施农业、农业园区及村庄内部或边缘的村民自建农业大棚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实行全覆盖式大检查,依法严查大棚内违法建设行为。
强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依法整治,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强化督导问责,对在整治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村严肃追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推动监管长效化。